广告设计是 一种职业。是基于在计算机平面设计技术应用的基础上,随着广告行业发展所形成的一个新职业。该职业技术的主要特征是对图象、文字、色彩、版面、图形等表达 广告的元素,结合广告媒体的使用特征,在计算机上通过相关设计软件来为实现表达广告目的和意图,所进行平面艺术创意性的一种设计活动或过程。
所谓广告设计是指从创意到制作的这个中间过程。 广告设计是广告的主题、创意、语言文字、形象、衬托等五个要素构成的组合安排。广告设计的最终目的就是通过广告来达到吸引眼球的目的。
广告的表现形式
广告不同于一般大众传播和宣传活动,主要表现在:
1)广告是一种传播工具是将某一项商品的信息,由这项商品的生产或经营机构(广告主)传送给一群用户和消费者;
2)广告有公益广告(免费)和商业广告(付费)之分;
3)广告进行的传播活动是带有说服性的;
4)广告是有目的、有计划,是连续的;
5)广告不仅对广告主有利,而且对目标对象也有好处,它可使用户和消费者得到有用的信息。
广告的传播媒介
通过报刊、广播、电视、电影、路牌、橱窗、印刷品、霓虹灯等媒介或者形式,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刊播、设置、张贴广告。具体包括:
(一)利用报纸、期刊、图书、名录等刊登广告;
(二)利用广播、电视、电影、录像、幻灯等播映广告;
(三)利用街道、广场、机场、车站、码头等的建筑物或空间设置路牌、霓虹灯、电子显示牌、橱窗、灯箱、墙壁等广告;
(四)利用影剧院、体育场(馆)、文化馆、展览馆、宾馆、饭店、游乐场、商场等场所内外设置、张贴广告;
(五)利用车、船、飞机等交通工具设置、绘制、张贴广告;
(六)通过邮局邮寄各类广告宣传品;
(七)利用馈赠实物进行广告宣传;
(八)利用其他媒介和形式刊播、设置、张贴广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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